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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这些小便宜请不要占!!!
www.wy.neijiangpeace.gov.cn 】 【 2024-08-26 10:32:31 】 【 来源:威远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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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家,我送你一张电话卡,里面有100元话费免费使用!话费用完就丢了。”听到这样的话你心动不心动!


  “老人家,拿身份证和手机号码来我们帮你登记,就可以领20个鸡蛋!”听到这样的话你心动不心动!


  “老人家,拿身份证来我们帮你登记办理几张电话卡,你不用花钱,就可以领1套运动服!”听到这样的话你心动不心动!


  无利不起早,免费送你手机卡还送你话费的团伙,用身份证及手机号码给你领鸡蛋的人,免费办卡送你衣服的人的利润从哪里来?这些人可能用你的身份证一次性办了几张卡,转卖、转租获利,还可以用你的手机号注册支付宝、微信贷等贷款软件,用你的手机号注册涉黄、涉赌、涉诈APP的账号等。


  8月15日10时许,威远县公安局反诈中心、严陵派出所先后接群众和威远县联通公司反映情况,在威远县严陵镇兰草街某店内有一群自称联通公司的业务员,以赠送一套运动服的名义让老年群体办理多张电话卡,但不将电话卡交给办卡人。民警到达现场后,将店内5名工作人员带回威远县公安局接受调查。


  调查发现,该业务负责人杨某,系某通讯网点业务员,从朋友处获取帮助福建联通运营商推广号卡的业务。杨某便在自己所在的“健康中国行”“健康中国梦·起舞中国人”等老年跳舞群、健步群中发送办理联通业务号卡,免费领取套系运动服装的信息。8月9日,杨某在威远租了一间门面开展办理福建号卡业务。


  经查,自8月9日至8月15日被查获时,杨某等人为200余人办理700余张福建联通号卡。


  你办理的电话卡


  也许真的是通讯公司的活动


  也许会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也有可能触犯法律


  手机卡:


  包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卡。


  银行卡:


  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不仅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还会用来进行网络贩毒、网络赌博,而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走账,难以追查和打击。每年因诈骗、网赌而上演的家庭悲剧不计其数,对我国社会治安和家庭幸福造成了严重威胁。


  开卡团伙:


  在各地运营商企业营业厅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人员。


  带队团伙:


  在各类QQ群、微信群等发布收购手机卡、银行卡信息,与开卡团伙交易,支付费用后收取手机卡、银行卡,交给收卡团伙的人员。


  收卡团伙:


  发布信息招募(同城)带队团伙,接收各带队团伙的手机卡及银行卡后,送交贩卡团伙的人员。


  贩卡团伙:


  发布信息寻找收卡团伙,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的手机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贩卖电话卡、银行卡、对公账户等均属违法行为。请务必保管好自己的电话卡、银行账号卡以及对公账户等,不要随意转让或倒卖,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市民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都以什么形式出现


  涉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威远公安带你了解


  普法课堂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提供帮助的犯罪。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出租、出借、出售或帮犯罪分子收钱,将都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信罪”有哪些类型?


  收购、出售、出租“两卡”的行为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帮信罪”适用最多的一种类型。


  (一)什么是涉“两卡”行为?


  就是指买卖和租赁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两卡”是指:手机卡,包括通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各类手机卡及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各商业银行的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如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等。此外,“帮信罪”还有很多行为类型,比如提供或操作“GOIP”“猫池”“多卡宝”等设备,为电诈团伙搭建远程“机房”;利用社交媒体账号等方式为电诈团伙推广引流;为网络犯罪分子制作、封装、维护非法软件;职业“码农”团伙依附非法平台疯狂“跑分”等。


  (二)生活中有哪些事情看似平常,但有可能触犯“帮信罪”的行为?


  出租和转借银行卡。即使是免费转借给他人,严格意义上讲,也违反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有可能被罚款。


  帮朋友制作程序、封装软件。一旦被他人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就属于提供技术支持,如果能够认定(包括推定)具有主观明知,就可能构成共犯或“帮信罪”或其他计算机类犯罪等。


  法律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


  1、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3、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不是什么礼品都能接


  不是什么钱都可赚


  你的行为可能成为这些人的“帮凶”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赚钱需有道、良心方能安


  莫被金钱糊住眼


  筑牢防线


  坚守底线


  远离红线


  警方提醒


  1.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拒绝向他人提供含有个人信息的银行账户、网银U盾、支付宝账户、电话卡等,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及时注销,不要随意丢弃、买卖;


  2.日常生活中不轻易将自己名下银行卡出租、出售给他人使用,谨防不法分子利用各种套路诱骗误入歧途;


  3.牢记防骗“三不一多”原则: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银行汇款多核实。


编辑: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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