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4日,威远县法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内江市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生态普法宣传活动。来自威远县连界镇两所中学的30余名师生走进基地,依托“实景课堂+案例释法+增殖放流”的沉浸式研学模式,零距离感受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力量。
基地变课堂:在山水间读懂生态环境法典
“这里不是普通公园,而是落实恢复性司法的重要实践平台。”法院干警指着基地里的树苗为同学们介绍,该基地主要用于督促环境违法主体履行替代性生态修复义务,通过植树、增殖放流等方式,弥补违法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将曾经的“生态欠账”变成今天的“绿色生态资产”。
结合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法院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鲜活案例,为同学们讲解固体废物、噪声、大气、土壤及水污染等常见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重点讲解了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与法律后果,互动问答环节,同学们踊跃举手提问,现场氛围热烈,在一问一答中夯实环保法律常识,进一步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放鱼护生态:科学放流践行生态修复
普法宣讲结束后,师生们一行前往基地指定增殖放流点位。
“随意盲目放生外来物种同样涉嫌违法。”法院干警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一同,围绕增殖放流管理制度、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科普,讲明依法放流与违法放生的法律边界。在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下,同学们将经检疫合格的鲢鱼鱼苗有序投放至河道。鲢鱼以水体蓝藻为食,能够优化水体环境、修复水域生态,本次投放全程依规开展,是司法与行政协同推进水域生态修复的落地举措。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本次活动把法治课堂搬进生态司法修复基地,依托实景资源开展环保普法,把绿色生态理念根植于青少年心中。
下一步,威远县法院将持续深化与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用好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以绿色司法守护绿水青山,护航幸福美丽内江建设,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